棗莊齊魯網(wǎng)4月22日訊(棗莊臺記者:張亞偉 棗莊市中區(qū)臺記者:劉復成)近日,有市民反映,中午下班的途中經(jīng)解放路與文化路十字路口等紅綠燈時,有不少騎電動自行車的市民對交通信號燈熟視無睹,直接從馬路中間穿過,記者隨后做了一番調(diào)查。
針對闖紅燈這種現(xiàn)象,記者來到反映問題的解放路與文化路十字路口做了一個實驗,實驗結果顯示在16:33到16:34這短短60秒的時間里,共有19次違反交通規(guī)則的行為發(fā)生,這些市民不顧個人安危“奮勇”闖過紅燈。
“我覺得闖紅燈的行為非常不負責任,特別是看到座位上帶著小孩還闖紅燈的人,不為自己也要為自己的孩子著想呀,太危險了,就該像罰汽車闖紅燈那樣,對那些騎電動車闖紅燈的人嚴罰,看他下次還敢不敢。”記者采訪了正在等紅燈的市民秦先生。
據(jù)了解,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條規(guī)定:行人、乘車人、非機動車駕駛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guī)關于道路通行規(guī)定的,處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罰款;非機動車駕駛人拒絕接受罰款處罰的,可以扣留其非機動車。
“現(xiàn)在主要以張貼標語、懸掛條幅、分發(fā)宣傳單為主,還沒有對闖紅燈的非機動車和行人進行處罰,雖然有相關的法律處罰規(guī)定,但罰款畢竟不是最終目的,F(xiàn)在有些闖紅燈的人存在著從眾心理,明知是紅燈,但是看到別人都過了,于是就跟著過去了;還有不少人存在著趕時間、無視交通規(guī)則和?嵝睦恚麄冞B紅綠燈望都不望,一看有空當可以過去,就直闖,不理別人死活,這給交通安全埋下了一顆‘定時炸彈’。”執(zhí)勤民警告訴記者。
17:30正值下班高峰期,也是過往車輛比較多的時候,記者看到在這個路口的多個方向都配備了協(xié)警,配合交警疏導車輛,保證道路暢通。
“闖紅燈處罰由交警進行,我們是來配合執(zhí)法的,不少騎電動車的人闖紅燈,我們讓他停下車,人家根本不當回事,該怎么闖還是怎么闖,該怎么走還是怎么走,我們上前把他攔住,還和我們吵,所以我們盡量避免跟行人有肢體沖突。”現(xiàn)場的一位協(xié)警向記者解釋道。
杜絕闖紅燈,既需要交通運行環(huán)境更加完善、管理更加科學,也需要非機動車、行人等各類交通主體主動遵守法規(guī)。文明出行、文明交通并不是難事,其實我們每一個人都是文明交通的實踐者、傳播者和推動者,只要我們每個人自覺改掉一些小的不良習慣,讓文明出行成為一種生活常態(tài),慢慢地人人都能自覺做到文明行路,不闖紅燈,不亂穿馬路,就能創(chuàng)建出安全、暢通、有序的文明交通環(huán)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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