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少套牌車駕駛員認為套用了別人的號牌,就可以肆無忌憚地闖燈、超速、逃避法律責任,但事實真的如此嗎?近日,山東省鄒城市交警大隊便查獲了一起套用他人號牌的案件,這輛套牌車在幾個月的時間里就創(chuàng)下了50多次違法記錄。而他將面對的不僅是套用他人號牌違法行為的罰款和扣分,還得為這50多次違章罰單“買單”。
2月22日下午,在山東省鄒城市交警大隊違法處理中心,一個正在罰單上簽字的男子引起了大家的注意。只見他正拿著厚厚的一摞罰單一張張地簽字,時不時地還會甩一下發(fā)酸的手腕。原來,這個簽罰單的男子是因為套用他人號牌被查的,必須處理完套牌期間的違法,才能接受下一步處罰。
記者了解到,前段時間北京某公司代表到山東濟寧交警支隊報案,稱自己公司的一輛商務車從未到過鄒城,近半年來卻多次收到來自山東鄒城的罰單,懷疑車輛號牌被套用。交警支隊在核實情況之后,立即向鄒城交警大隊下發(fā)緝查指令。2月22日下午4時許,山東省鄒城市交警大隊指揮中心黑名單系統(tǒng)提示,這輛牌號為“京****38”的套牌車正沿鄒城太平路自西向東行駛。十多分鐘后,山東鄒城交警大隊一中隊民警在國際飯店路口將這輛套牌車攔截!白蛱觳攘硕压肥,我還以為會有好事兒呢,倒霉!”被查獲后,套牌車駕駛員黃某對其套牌行為供認不諱,并滿不在乎地如此表示。民警檢查發(fā)現(xiàn),除了套用他人號牌外,黃某所駕駛的商務轎車并沒有合法手續(xù)。民警隨即對黃某進行批評教育,讓其認識到套牌的危害性。
最終,黃某因套用他人號牌、無法提供車輛合法手續(xù)被處以罰款2000元、記12分、扣留機動車的處罰。加上處理其套牌期間的50個未處理交通違法,共處罰金8200元,記151分。據(jù)悉,目前黃某的駕駛證已因超分被扣留,需重新參加三個科目的考試,才能重新取得駕駛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