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jù)了解,目前該五人中年齡最大的還不滿18周歲,最小的僅15周歲。最終,民警將17周歲的鄭某、劉某某刑事拘留,其他三人進行教育后,已交給其監(jiān)護人看管。
對話案中人:
“感覺很刺激,沒想過后果”
17歲的鄭某被四名成員稱為“包子”,是該團伙的“帶頭大哥”。21日上午,當記者在鄒城市看守所見到他時,一臉稚氣的鄭某卻表情鎮(zhèn)定,絲毫沒有害怕的樣子。辦案民警告訴記者,鄭某此前因打架斗毆曾被警方抓獲,但因不滿16周歲而免予處罰。一個未成年的男孩為何為走上犯罪的道路,記者與其進行了對話!
記者:為何想到砸車窗盜竊?
鄭某:我們五個人通過朋友介紹認識,感覺比較談得來就經(jīng)常在一起玩。因為我們都沒有固定工作,手中的錢根本不夠花。通過商量,我們便想到在晚上砸車窗,將里面的物品偷走。
記者:第一次作案是什么時候,當時害怕嗎?
鄭某:是在去年的11月份,具體時間記不清楚了。那天晚上11點多,我們開車在濟寧城區(qū)尋找目標,突然看到一輛停在路邊商務車,并發(fā)現(xiàn)車內(nèi)有個皮包。我立即拿上消防錘,與劉某某快步走過去將車窗咋碎,并將皮包拿走。但是包內(nèi)只有幾張名片,沒有貴重財物。當時雖然有些失望,但感覺挺刺激的!
記者:盜竊得手的有沒有貴重物品?
鄭某:今年1月份一天的凌晨,我們駕車到滕州火車站附近,看到一輛轎車內(nèi)有不少東西,便將車窗砸碎,從里面拿走了筆記本電腦、索尼相機、高檔香煙,還有一箱酒。我們盜竊前都會用手電筒照著查看車內(nèi)有無東西,一般不會盲目下手!
記者:你們盜竊時,有沒有分工?
鄭某:有分工,誰開車、誰望風、誰砸車偷東西,我們都是分開的。分工明確了,才能在最短的時間內(nèi)得手,即使被人發(fā)現(xiàn)也能盡快逃走。
記者:現(xiàn)在被公安部門抓獲,你感覺后悔嗎?之前有沒有想過有此后果?
鄭某:挺后悔的,當時只是感覺挺刺激,但這種行為畢竟觸犯了法律,后悔也晚了。(記者 姬生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