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拉克“伊拉奇亞”電視臺13日報道,伊拉克中央刑事法庭裁定,哈希米持有、運(yùn)輸和使用消音武器罪名成立,判處他死刑。
這是哈希米今年9月以來至少第四次由法院判處死刑。他被指控謀殺多名政府官員,分別于今年9月和11月三次判處死刑。
哈希米否認(rèn)針對他的指控,稱指控包含政治動因。他去年年底前往庫爾德自治區(qū),今年4月初先后“訪問”卡塔爾和沙特阿拉伯,最后前往土耳其。(新華社電) 相關(guān)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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