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道指出,林氏滅門慘案發(fā)生于2009年7月18日(星期六)。46歲的葉坪書報店主林暋、44歲妻子林云麗、兩名兒子林涵(12歲)和林濤(9歲),以及林妻的39歲妹妹林云彬伏尸屋內(nèi),被鈍器砸爛面部致死。直至2011年中,屋主妹夫謝連彬被悉尼警方以涉嫌謀殺罪逮捕。
20日上午,林姝的代表律師向法官安德魯斯(John Andrews)呈遞醫(yī)生證明文件。 由于警方懷疑被告因妒忌林暋夫婦深生怨恨才動殺機,當日庭上主控官泰狄茲(Mark Tedeschi)盤問時,再次盤問葉坪書報店業(yè)務(wù)及家庭關(guān)系的事宜,令證人情緒再次激動哽咽欲泣。
林姝再三強調(diào),夫婦二人毫不在乎書報店的任何業(yè)務(wù)。林姝承認,自2005年移居悉尼至2009年期間,丈夫謝連彬一直沒有工作,僅靠買賣股票維生。雖然父母稱贊哥哥工作勤奮,但她與丈夫并無絲毫嫉妒之心。她又不斷重復(fù)指,“我毫不在乎(書報店業(yè)務(wù)),我根本不清楚(書報店業(yè)務(wù)),這是他的業(yè)務(wù),我們只希望休息,花多時間照顧兒子“。
除此之外,主控官提問案發(fā)當晚接送死者兒子回家的情況。當天在父母家吃晚飯后,疑兇一家駕車接送林涵及林濤回家,抵達后催促他們快上二樓就寢,便馬上離去。然而,當時林云彬并沒有如常在門口接待及在家中吸塵和洗碗,只是案發(fā)后才察覺有異常。
控方當日不斷質(zhì)疑被告妻子證供的真實性,更一度斥指其前言不對后語,分散警方的注意力?胤劫|(zhì)疑,2010年3月向偵緝警長麥尼(Joe Maree)落口供時表示,案發(fā)翌日清晨及揭發(fā)命案前,由于未戴隱形眼鏡,不知道丈夫當時身處的位置及動靜,他只在家中某處隔空回應(yīng)她。但8月底接受辯方律師譚保(Graham Turnbull)盤問時卻表示,看見謝連彬在后院車房脫下一雙黑色園藝鞋。對此,林姝僅支吾以對,聲稱當時不愿意前往警署落口供。
由于控方指即將呈上新的基因報告,因此法官宣布,初級偵訊將再被押后至11月12日。(子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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