兗州市公安局
兗州市城兗州市管理行政執(zhí)法局
兗州市交通運輸局
兗州公路局
關于加強泗河興隆大橋規(guī)范管理的
公 告
為進一步加強大橋管理,經兗州市公安局、城兗州市管理行政執(zhí)法局、交通運輸局和公路局共同研究,現將有關要求公告如下:
一、嚴禁在主橋及周邊非法擺攤設點,嚴禁在橋體上亂涂亂畫、亂設廣告。
二、嚴禁大型載貨汽車、拖拉機、運輸危險物品車輛、非機動車在橋上通行,主橋面上禁止停放機動車,嚴禁車輛在匝道上逆向行駛。
三、嚴禁攜帶寵物上橋,嚴禁亂扔果皮紙屑等垃圾,嚴禁在橋上大小便。
四、嚴禁攀爬、翻越拱肋、欄桿,嚴禁攜帶易燃易爆等危險物品上橋,嚴禁在橋上和橋下燃放煙花爆竹,嚴禁在橋下堆放易燃易爆物品。
五、嚴禁破壞吊桿、系桿、拱肋等橋梁受力構件,嚴禁破壞橋梁上的欄桿、人行道、路燈各種設施。
六、嚴禁私自搭接偷用路燈用電,偷盜路燈電纜。
七、嚴禁私自在主橋上集會、尋釁滋事、聚眾鬧事。
八、在暴雨、冰雪、大霧、臺風、地震等各種突發(fā)自然災害發(fā)生時,所有的過往行人和車輛無條件服從管理部門的管理。
本公告自發(fā)布之日起執(zhí)行,如有違反者,將嚴格按照有關法律、法規(guī)和有關規(guī)定予以嚴肅處理。
兗州市公安局 兗州市城兗州市管理行政執(zhí)法局 兗州市交通運輸局 兗州公路局
二O一二年九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