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環(huán)球網(wǎng)報道 記者 李亮 新加坡一位在澳大利亞攻讀工程學位的留學生此前因謀殺兩名華裔室友罪名成立被判至少48年有期徒刑。但據(jù)澳大利亞新快網(wǎng)7月27日報道,在最近的一次上訴法庭內(nèi),法官撤銷了以前對該留學生的定罪,判定他無罪釋放。
報道稱,在7月26日新州刑事上訴法庭上,三個法官對2003年9月印度裔新加坡男子拉姆?普尼特?蒂瓦里(Ram Puneet Tiwary)謀殺鄭周梁(Chow Lyang Tay音譯)和譚寶全(Poh ChuanTan音譯)一案進行了復(fù)審。
當年,兩名被害人都為華裔,年僅26歲,與嫌犯三人都為新加坡國籍,正在悉尼新南威爾士大學攻讀工程學學位。鄭和譚二人被發(fā)現(xiàn)在金斯福德(Kingsford)的公寓里被人用棒球棍毆打和利刃刺死。而同處一室的蒂瓦里卻聲稱,自己的室友被謀殺時,他正在睡覺。不過法官發(fā)現(xiàn)他拖欠5000余元房租,而因為這一債務(wù),他的生活陷入了困境。
2005年,蒂瓦里因此案被判處謀殺罪名成立、終身監(jiān)禁并且沒有假釋期限,但2008年刑事上訴法庭要求重新審理此案。在2009年再次審理時,時年30歲的蒂瓦里仍被判謀殺兩名室友罪名成立,被判處最少48年監(jiān)禁。但是,在2010年7月26日的第三次庭審中,三名主審法官撤消了此前的兩次謀殺罪名,判處蒂瓦里無罪釋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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