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以為睡一覺酒精就散去了,沒想到酒還沒退去。”龍口司機劉某怎么也沒想到,晚上喝的酒到了第二天早上仍然被查出酒駕,結果被罰1000元,駕駛證被暫扣6個月。
6月28日上午8點半,龍口交警大隊民警在港城大道秋林崗路口發(fā)現一輛轎車行駛在非機動車道上,例行檢查時發(fā)現該車司機劉某說話時酒氣很足,經測試,酒精含量為28mg/100ml,屬于酒后駕駛。民警依據道路交通安全法規(guī)定對劉某處以1000元罰款并暫扣機動車駕駛證6個月。
經了解,司機劉某早上并沒有喝酒,只是昨晚和朋友一起吃燒烤到半夜11點左右,喝了一杯白酒和四瓶啤酒,屬于隔夜酒駕。
劉某說,他覺得雖然晚上喝了酒,但睡了一覺,腦子還算清醒,以為沒事了,所以一早就開著車去辦事,沒想到還是被查出酒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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