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澤客人入住泛海大酒店客房,凌晨被發(fā)現昏倒在地上
◎傷者希望酒店賠償誤工費等,酒店稱明確責任后再協(xié)商
吳玉峰被發(fā)現時的情景。(張琦手機拍攝)
濰坊新聞網6月23日訊菏澤的吳玉峰與同事來濰坊出差,入住了泛海大酒店,沒想到卻在酒店的洗手間內摔倒,致使頭部摔傷嚴重。“我們到現在沒見酒店的一分醫(yī)療費。”6月22日,吳玉峰的妻子高女士向本報反映此事。對此,酒店相關負責人說,酒店入了公眾責任保險,他們已與保險公司聯(lián)系,會按保險公司理賠的額度來為這位客人進行賠償,而對于誤工費、護理費的問題,他們會明確具體責任后,再進一步協(xié)商。
事發(fā)凌晨
吳玉峰受傷昏倒在地
22日上午,記者來到了濰坊市腦科醫(yī)院急診病房,吳玉峰正在注射點滴。他的后腦勺上還固定著一塊紗布,紗布上有很多血跡。“當時到洗手間內上廁所,只感到腳下一滑,以后就什么事情也不記得了。”吳玉峰說,是住同一個房間的同事張琦20日凌晨5時左右發(fā)現自己昏迷在地上的。
張琦給記者看了發(fā)現吳玉峰時他用手機拍攝的照片。照片中,吳玉峰倒在地上,頭上、臉上、邊側的地面上有血跡。22日,記者同張琦來到了他們當晚住宿的806房間。在該房間的洗手間窗戶下的地面上仍有一攤血跡。洗手間內的防滑墊都在整體浴室、浴盆處卷著,墻面上寫有“小心地滑”的標識牌。
張琦說,血跡是吳玉峰留下的。據他推測,吳玉峰滑倒后極有可能是頭部撞擊在了窗臺的棱角處,才將頭部磕破。
張琦對記者說,他們18日入住泛海大酒店,本打算20日回菏澤。19日晚,吳玉峰先睡下,自己一直到零點才入睡,他睡時吳玉峰還好好的。沒想到,20日凌晨5時左右,他上廁所時,發(fā)現吳玉峰躺在地上,已不知昏迷了多久。之后,酒店工作人員撥打了120,吳玉峰被送到了醫(yī)院。
傷者妻子
酒店應當賠償誤工費
張琦說,事發(fā)后,酒店的相關負責人雖然也來看望過吳玉峰,但對方一分錢醫(yī)療費也沒有付,是他墊交了3000元,目前已花去2000多元。
張琦認為,吳玉峰之所以摔倒受傷,是由于洗手間內的地面太滑。
吳玉峰的妻子高女士說,此事中,她認為,丈夫當晚喝了酒有一定的責任,但丈夫是在該酒店入住時受的傷,酒店也應該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包括相應的醫(yī)療費、丈夫及她的誤工費、護理費。這幾天,她一直在同酒店方協(xié)調,對方卻一直沒有給她一個合理的答復,尤其是誤工費、護理費,對方表示根本不給賠償。
酒店經理
一定會盡全力處理好
22日,記者在該酒店見到了相關負責人王經理。他對記者說,他們得知此事后,采取了積極的應對措施,趕緊撥打了120,將傷者送往醫(yī)院,并且他也跟著去了醫(yī)院,待了近兩個小時。
但事后,他們了解到,吳玉峰當天晚上喝酒了。雖然如此,但他們酒店也不會推卸責任,酒店入了公眾責任保險,此事發(fā)生后,他們已聯(lián)系了保險公司,等吳玉峰傷好出院,把所有的醫(yī)療費的單據給酒店后,保險公司即會按照理賠的額度來進行賠償。而對于誤工費、護理費的問題,他們會明確具體責任后,再進一步協(xié)商。
同時,王經理還說,由于此事耽誤吳玉峰回家的行程,他們酒店還將6月20日之后的房費全部給予免除了,并且每天都為吳玉峰及陪護人員免費提供午餐、晚餐,所以,他們一定會盡全力地處理好這件事。
據山東海瑞達律師事務所的王志杰律師介紹,按法律規(guī)定,從事住宿、餐飲等經營單位,未盡合理限度范圍內的安全保障義務,致使他人遭受人身損害的,賠償權力人有權向法院請求相應賠償,讓對方承擔相應責任。
此事中,雙方都有一定的責任,吳玉峰是成年人,有保護自身安全的能力,而酒店也有保證客人安全的義務,建議雙方協(xié)商解決承擔傷后的醫(y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如協(xié)商不成,可以通過法律途徑解決。
。▌悦 潘高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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