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國際刑事法院4日發(fā)話,要求利比亞“立即交出”賽義夫·伊斯蘭·卡扎菲,以便海牙開審這名利比亞已故領導人穆阿邁爾·卡扎菲的次子。但利比亞當局“立即回絕”,堅持傾向于“自行審理”。
國際刑事法院4日經(jīng)審議公開一份“裁決”,“命令”的黎波里“承擔義務、執(zhí)行逮捕令”,不再拖延,立即將賽義夫移送國際刑事法院。
這家總部設在荷蘭海牙的聯(lián)合國機構說,就賽義夫一案,國際刑事法院具有司法權,因為逮捕令簽發(fā)于賽義夫落網(wǎng)前,而且,聯(lián)合國安全理事會先前一份決議也要求利比亞配合法院。
聲明警告,如果的黎波里拒絕合作,國際刑事法院將求助于聯(lián)合國安理會。
國際刑事法院先前設定1月10日為移送賽義夫的最終期限,這一期限后來被推遲至2月。由于利比亞方面的拖延,最終期限“過期”后,國際刑事法院沒有再設限期。
接到國際刑事法院“指示”后,利比亞過渡政府發(fā)言人納賽爾·馬尼阿隨即在的黎波里舉行新聞發(fā)布會,回絕移送要求。
馬尼阿說,就賽義夫受審地點,的黎波里的立場沒有改變。
“司法部宣布,中央監(jiān)獄準備工作已經(jīng)完成。他們做好審理賽義夫·伊斯蘭的準備,即將開審!瘪R尼阿說。
按西方媒體說法,對于賽義夫而言,在的黎波里受審和在海牙受審的最大區(qū)別是,前者的量刑可能高至死刑,后者最多只能判他監(jiān)禁。
路透社4日援引賽義夫支持者的話報道,賽義夫在國內(nèi)受審“難有公正可言”,他本人也傾向于在海牙受審。
總部設在紐約的人權觀察組織表達類似擔憂。分管國際司法項目的理查德·迪克爾說:“國際刑事法院今天的決定意味著……(利比亞)當局必須啟動向海牙法庭移送賽義夫·伊斯蘭的程序!保ㄐ氯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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