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沂一男子先是被酒后駕駛的三輪車撞倒,車主駕車逃逸。隨后駛來一輛越野車,將其碾軋致死,越野車主稱自己并不知道碾軋了人。民警最終認定,事故中三輪車司機負次要責任,越野車負主要責任。
1月26日是大年初四,19時40分左右,家住臨沂費縣城區(qū)某小區(qū)的魏先生開車沿著縣城解放路由東向西行駛,他的前面是一輛越野車,兩車相距大約20米。正行駛著,魏先生突然發(fā)現越野車顛簸了一下,好像是軋到了什么東西,隨后他看到地上躺著一個人。越野車沒減速,從前面一個十字路口轉彎走了,魏先生記下了這輛河北籍越野車的車號后3位數。
費縣交警大隊肇處科民警趕到現場后發(fā)現,被碾軋的男子30歲左右,已經死亡。在死者身旁距護欄一米多遠的地面上,除了僅有的幾塊破碎的黑色塑料片,沒有發(fā)現別的遺留物。
據魏先生回憶,越野車顛簸前行駛得很平穩(wěn),不像是人或車發(fā)生過碰撞,很像是直接就從倒在地上的那個人身上碾軋過去的。
民警分析,如果像魏先生說的那樣,在越野車碾軋男子之前,很可能還有一輛肇事車輛,與男子發(fā)生碰撞后致其倒地。
通過調查,民警找到了當時碾軋男子的越野車司機朱某。據朱某回憶,事發(fā)當晚,他和同學魯某到縣城一個朋友家去打牌,沿建設路行駛時,遠遠看到前面有輛三輪車。在離三輪車越來越近時,對面駛來一輛車開著大燈,照得他睜不開眼,隱約發(fā)現前方路面上有個東西,他下意識趕緊向右猛打方向躲避,但是車子左后輪還是軋了過去。
朱某稱他并不知道是軋了人,感覺就和過減速帶差不多,從后視鏡里也沒有看到什么,就繼續(xù)走了。車里的魯某當時正在打電話,也沒有注意到什么。后來朱某檢查過車子,并沒有發(fā)現刮擦痕跡。
民警通過查看出事地點的監(jiān)控錄像發(fā)現,在越野車之前有一輛橘紅色的電動三輪車闖紅燈,其左側后視鏡好像是壞了。經過對現場發(fā)現的那些黑色塑料片進行拼對,民警懷疑是電動三輪車的后視鏡。
2月5日,民警發(fā)現了這輛三輪車,看到民警后,三輪車司機想開車逃跑,但還是被抓住了。民警調查得知,三輪車駕駛員徐某某平時開電動三輪車載客,正月初四那天,徐某某酒后開著三輪車沿解放路回家,行駛到出事地點時,突然發(fā)現前面路上有個人影,本想躲過去,可是沒有反應過來,將那人撞倒了,隨后他便駕車逃逸了。
徐某某駕駛電動三輪車將死者刮碰至倒地后駕車逃逸,后被朱某開車碾軋致死,法醫(yī)尸檢死者系嚴重顱腦損傷死亡,損傷符合車輛碾軋所致。
交警最終作出責任認定,朱某此次事故中實施了肇事逃逸,行車觀察情況不夠、未確保安全,疏忽大意,對該死亡交通事故一案的發(fā)生作用相對較大,負事故主要責任。徐某某在此事故中實施了肇事逃逸,對童威死亡交通事故一案的發(fā)生作用相對較小,負事故次要責任。
通訊員 吳云富 記者 李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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