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今天從湖南省衡陽市檢察院獲悉,2011年,衡陽市檢察機關反貪部門全年共立案偵查貪污賄賂犯罪案件120件161人,立案人數(shù)同比增加24.81%,審查起訴65件105人,法院作出有罪判決59件101人,判決人數(shù)同比增加3.06%;共查辦大案77件110人,查辦處級以上要案4件4人,大要案比例為64.17%。
2011年,衡陽全市反貪部門突出查辦了領導干部和實權崗位國家工作人員以權謀私、權錢交易案件,立案查處了耒陽市經濟開發(fā)區(qū)管委會原主任、開發(fā)區(qū)開發(fā)總公司原總經理資春聯(lián)(正處)受賄245萬余元案,耒陽市人民政府原副市長、黨組成員謝志春受賄122萬余元案,長沙市人民政府原副秘書長彭再魁(正處)受賄案等。其中由衡陽市檢察院反貪局立案查處的長沙市市政設施建設管理局原局長顧湘陵(正處級)受賄2000余萬元、巨額財產來源不明4000余萬元案,是我市檢察機關成立以來查處涉案金額最大的貪賄犯罪案件。
同時,全市反貪部門繼續(xù)深化“三項重點工作”,積極查處直接損害群眾利益的案件,深入推進治理商業(yè)賄賂、工程建設領域突出問題等專項工作。全年全市共查辦涉農貪賄犯罪案件14件30人。衡東縣草市鎮(zhèn)平山村原村主任陳某、會計譚某,涉嫌共同貪污公款22萬余元,被衡東縣院立案查處;耒陽市農業(yè)局原紀委書記、耒陽市農業(yè)種植業(yè)協(xié)會會長梁中發(fā)挪用農作物受災保險理賠款30余萬元,被耒陽市院立案查處。據統(tǒng)計,在為期兩年的工程建設領域突出問題專項治理活動中,衡陽市檢察機關共立案66件78人,其中大案58件,要案4件,涉案金額達3000余萬元。(劉希平 趙文明 李建輝 曹瑯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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