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婚介所推薦見面的女子謊稱是“臥底警察”,騙色騙財。記者昨悉,43歲的江蘇太倉籍男子陳某,上周已被武漢法院認定詐騙錢財90余萬元,同時構成詐騙罪和招搖撞騙罪,判牢獄12年半并處罰金5萬元。
征婚征來一名“臥底警察”
2009年1月,在武漢工作的女子小朱經婚介所推薦,與年過四旬的陳某見面。“我是個警察……”陳某顯得神秘兮兮,從兜里掏出一張身著警服的照片。陳說,我本來在江蘇省公安廳搞緝毒,干的是臥底,一直被毒販追殺,“領導保護我,才將我調來了武漢”。
緝毒警察?臥底?想一想影視中這樣的人,小朱心中頓時肅然,“那……可不可以去你單位看看?”
“可不行……”陳某顯得更加神秘,“我干的是臥底,身份和名字都不便公開的,只能單獨與領導聯系”。
這樣交往3個月后,小朱就墜入了“臥底英雄”的懷抱,她與陳某同居了。
拿到十萬元 說調深圳臥底
去年1月,老家吉林的哥哥開公司涉嫌傳銷,賬號被工商局凍結,小朱心急如焚。陳某勸其寬心,聲稱有戰(zhàn)友在吉林當刑偵副隊長,可以幫忙解凍賬號。
老家的哥哥欣喜過望,請“準妹夫”援手。陳某果然回復:招呼打好了,但需40萬元活動經費,否則公安部門還會立案。
陳某攜小朱趕赴吉林,果然有戰(zhàn)友的妻子(實為陳某的一名舊友)接待。此后,陳某以要送禮為由,催“準大舅哥”拿錢。
為打消小朱的疑慮,陳甚至帶她直接找到吉林市公安局經偵支隊。因拿不出警官證,自然是碰釘子。但在警察辦公地樓上樓下一折騰,小朱反而更相信陳某“臥底警察”的身份。
很快,“準大舅哥”送來10萬余元活動費。陳某拿錢后,說一聲“又要調到深圳”再不見人影,而就在他離開當天,小朱總共價值5000余元的戒指、項鏈和吊墜也不翼而飛。
“臥底警察”曾經是個洗車仔
小朱感覺不妙,報警。她從陳某留下的手機中,找到一名程姓男子電話,得知陳某曾在漢口竹葉苑小區(qū)做保安,不可能是什么警察臥底,“他在武漢還當過洗車工”。
去年4月28日,小朱在徐洲新村一租住屋內找到陳某,再次報警。而警方隨后的調查令她更加吃驚:
陳某早年離異,曾于2006年2月在老家太倉打工時,騙得一名打工妹小尤的好感與其同居,以做生意為名,騙走尤家17萬元本金,又從小尤舅舅處騙得貨款64萬余元后,于當年4月底逃走。
直到2008年4月,逃來武漢的陳某盯上婚介所,以假警察的身份,先騙得一名毛姓女子結婚,但僅14天后被毛看出端倪,閃電離婚。
相關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