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wǎng)9月3日電 據(jù)臺灣《聯(lián)合報》報道,為解決少子化問題,臺當局行政主管部門下周四(8日)將審查“所得稅法”修正案,新增2到5歲幼兒適用的“幼兒特別扣除額”,每人每年可扣抵2.5萬元(新臺幣,下同),但只有所得稅稅率5%、12%的納稅人適用。
臺灣立法機構(gòu)新會期本周開議,臺當局財政主管部門已將“所得稅法”修正案列為優(yōu)先法案。臺當局財政主管部門高層官員表示,只要完成審議,2012年即可實施,民眾在2013年5月報稅,可列報幼兒特別扣除額。初估臺灣有10多萬戶家庭適受惠。
官員表示,新增的幼兒特別扣除額是根據(jù)“排富”、“排補助”兩大原則。“排富”是為了讓減稅優(yōu)惠真正照顧到需要照顧的人,因此排除適用稅率20%、30%和40%的納稅人。
至于“排補助”,官員說,目前2歲以下和5歲以上的幼兒都有補助,因此只限家中有2到5歲幼兒的納稅人可申請扣抵;此外,為避免未來臺灣教育部門將補助年齡延伸到5歲以下,造成補助重復,只要幼兒已連續(xù)兩學期獲得補助,也不能申請幼兒特別扣除額。
官員指出,由于扣除額只限2到5歲的幼兒,因此,家長不論自行照顧或送到幼兒園,只要符合條件,不用提出證明文件,都可申請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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