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份備忘錄是當時的美國移民歸化局(Immigration and Naturalisation Service)夏威夷辦公室官員萊爾.達令(Lyle H. Dahling)1961年記錄的,日前應一位奧巴馬父親的傳記作家的要求,依據(jù)美國的《自由信息法案》,這份備忘錄被公布出來。
備忘錄中寫道:“他(老奧巴馬)的美國妻子鄧納姆(奧巴馬的母親)已經(jīng)懷孕,盡管他們已經(jīng)結婚,但他們并未住在一起生活,鄧納姆正在與慈善機構‘救世軍’聯(lián)系,將孩子送走收養(yǎng)!碑敃r,24歲的老奧巴馬還是夏威夷大學的學生,正因為“花花公子”式的生活方式接受移民官員的調查,并被認為不止擁有一個妻子。然而,在接受更新簽證的面試時,老奧巴馬堅持稱他已經(jīng)與肯尼亞的妻子離婚。他還告訴移民官員,已經(jīng)與懷孕五個月的美國妻子鄧納姆分居,而且他們決定將這個還未出生的嬰兒送交慈善機構收養(yǎng)。
事實上在當時,老奧巴馬還沒有和肯尼亞的妻子正式離婚,二人甚至還有兩個孩子要撫養(yǎng),在這種情況下,如果他在美國又有了一個新生嬰兒要撫養(yǎng),這會給移民官員留下非常惡劣的印象。備忘文件中稱,移民官員甚至曾考慮起訴他犯有重婚罪,以順利將他驅逐出境。
然而,老奧巴馬和鄧納姆雙方的家人都表示從未聽說他們討論過收養(yǎng)問題。前白宮新聞秘書羅伯特.吉布斯(Robert Gibbs)稱,奧巴馬從沒聽說過他的母親曾同意把他送走。(沈姝華) 相關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