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規(guī)范高校服務性收費和代收費行為,省物價局對高等院校的部分服務性收費和代收費標準進行了明確界定,規(guī)定學校可對學生宿舍用電、用水實行定額管理,超過定額的部分可以收費。但具體定額應在每生每月不低于2.5噸水、5度電的基礎上確定,一年按10個月計。
記者從濟南市幾所高校了解到,目前學校對學生用水基本沒有限額,但部分高校對于學生宿舍用電實行了定額管理。“在學年開始時學校會按宿舍在陽面還是陰面配備不同的用電額度,陽面為160度,陰面為180度,用完后需要按宿舍去充值,每度電五毛八,我們宿舍6個人每學年180度電,但算下來一年每人還要交30多塊錢的電費。”山師長清校區(qū)某大三學生介紹。
實行用電定額管理的高校多是出于推進建設節(jié)約型校園的目的,以保證學生正常生活為前提,每學年或每月給每個學生宿舍配備一定度數(shù)的電量,目前平均下來每生每月多在4度電左右,用完后需要到充值處進行充值。
記者隨機采訪的幾所高校學生普遍反映,學校給的電量是按最基本需求配備,但現(xiàn)在宿舍電腦使用率高、使用時間長,再加上其它各種電子設備的充電需求,即使每人每月5度電也不夠用,肯定需要再自行充值,不少學生甚至表示學校用電限額僅能用兩三個月。
對于學校在課余時間為學生提供計算機操作和互聯(lián)網服務的,新確定的標準為上機上網服務費應按每小時不超過1元,包月的每生每月不超過30元收取,高校不得以定額方式向所有在校學生統(tǒng)一收取上機、上網服務費。不過,當前大多數(shù)高校在正常教學之外,多為各學生宿舍提供免費網口,如果學生有上網需求,可自行到相應通訊公司的營業(yè)廳辦理相關業(yè)務,目前學生使用較為普遍的聯(lián)通包月費用為40元。
此次,我省同時對學生補辦各類證卡工本費作出規(guī)定,學生因丟失學生證、;、圖書證、校園卡、就餐卡、畢業(yè)證書等各類證卡需要補辦的,高?砂醋C、卡工本費收取補辦費用,每證卡不超過6元(校園一卡通不超過15元),;彰棵恫怀^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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