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日,濟南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聯(lián)合建設銀行正式推出一項新增業(yè)務:只要符合條件并簽署相關協(xié)議后,公積金每年將自動轉入借款人的還款賬戶內,用于償還住房貸款本息。支取還貸每年定期辦理一次。據悉,這項業(yè)務的開展在山東省尚屬首家。
據了解,該項業(yè)務開通后,凡在濟南行政區(qū)域內通過建設銀行繳存住房公積金且在建設銀行辦理購房貸款、貸款本息尚未還清且還款期超過3年(含)的職工及其配偶和同一戶口直系親屬,均可以到管理中心服務大廳申請辦理委托支取還貸手續(xù)。
在委托還貸期內,委托人的住房公積金賬戶余額每年7月提取一次用于償還住房貸款。每年委托提取公積金還貸的金額以上一年借款人實際償還的貸款本息為上限。借款人及其配偶(同一戶口直系親屬)同時參加委托提取的,如借款人公積金賬戶余額足夠提取先從借款人賬戶提取,當借款人賬戶余額不足時,再從配偶(同一戶口直系親屬)賬戶提取不足部分,雙方每年提取的公積金轉入指定賬戶內。如公積金賬戶余額不足,按賬戶余額取百元整數提取。
據悉,支取還貸每年定期辦理一次,由經辦銀行于每年7月份前10個工作日從職工的住房公積金繳存賬戶中按上年實際還貸金額,自動劃入職工的還貸專用賬戶內。
濟南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副主任李侃介紹,為方便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用于償還住房貸款,濟南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于去年11月份以建設銀行作為試點,增加了住房公積金委托支取償還住房貸款業(yè)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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