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月31日,國務院發(fā)布的《關于加大統(tǒng)籌城鄉(xiāng)發(fā)展力度進一步夯實農業(yè)農村發(fā)展基礎的若干意見》首次使用了“新生代農民工”的提法,并要求采取有針對性的措施,著力解決新生代農民工問題。
從實際情況來看,新生代農民工主要是指出生于上世紀80年代以后,戶籍身份為農民的進城務工人員。新生代農民工要么是跟隨父母一輩的農民工進城而駐扎于城市,要么是在農村成長而進城求職謀生。
據有關資料顯示,新生代農民工占到所有1.5億農民工的60%,大約有1億人。
四川新生代農民工犯罪以侵財型犯罪為主,盜竊罪、搶劫罪兩類犯罪占當年新生代農民工犯罪的比例為49.57%。新生代農民工犯罪分子中,男性、低學歷者占較大比重。
這是四川省高級人民法院近日發(fā)布的《關于新生代農民工心理分析與犯罪研究的調研報告》中披露的數據。
男性犯罪分子逾九成
“我以為搶這點錢不算犯罪。”一名“90后”農民工在四川省內江市搶劫被抓后這樣說。2010年5月4日20時許,包括這名“90后”在內的3名新生代農民工因無錢上網,采用持刀威脅、搜身的方法,搶走兩名中學生現金90元,并將贓款揮霍。
報告稱,以故意傷害、故意殺人、搶劫罪為代表的暴力型犯罪中,新生代農民工占據較大數量。2009年,四川省審結的故意殺人案中新生代農民工比例高達40.75%;其中,攀枝花地區(qū)所審理的16起故意殺人案件的犯罪分子全部是新生代農民工。
侵財型犯罪也是新生代農民工犯罪的一大特點。2008年,四川共審結新生代農民工犯盜竊罪1800余件,搶劫罪近千件,兩類犯罪總數超過當年全省新生代農民工犯罪的一半。2009年,這兩類犯罪則占新生代農民工犯罪的比例為49.57%。
報告通過對犯罪分子的基本情況進行統(tǒng)計發(fā)現,男性、低學歷新生代農民工犯罪占較大比重,未成年人犯罪值得重視。據統(tǒng)計,2009年四川省新生代農民工犯罪分子中,男性占94.49%,具?埔陨蠈W歷者不足1%。
多因素導致犯罪易發(fā)
《法制日報》記者看到,報告用了近一半的篇幅來分析新生代農民工的犯罪成因?傮w上看,有4方面原因導致新生代農民工犯罪易發(fā)。
工作強度高工資收入低。新生代農民工絕大多數從事農林牧漁業(yè)、批發(fā)、零售貿易服務業(yè)、采掘業(yè)、建筑業(yè)和制造業(yè)勞動,這些行業(yè)的工資往往低于社會平均工資水平。就業(yè)機會的不平等往往引發(fā)新生代農民工對社會的仇視心理。
法制意識淡薄。自我控制能力較差,有的新生代農民工并不了解自己所實施行為的性質,錯誤地認為不構成犯罪。如新生代農民工因索要工錢無果轉而實施故意傷害犯罪的情況時有發(fā)生,許多新生代農民工由于其權益受到侵害又找不到合法的維權渠道,而采取犯罪方式。
福利保障差。我國的社會救濟保障體系基本依賴于以戶籍為基礎的制度構建。與新生代農民工息息相關的諸如教育、就業(yè)、醫(yī)療、社保、住房等許多福利性保障大多以有城市戶籍為前提。新生代農民工由于未能在城市落戶,因此不能享受所在城市對社會救濟保障方面的優(yōu)惠政策,這極易造成新生代農民工的心理失衡而引發(fā)犯罪。
受到歧視。有的新生代農民工因受到社會歧視,從而引發(fā)他們對所在城市歸屬感和認同感缺失。此外,新生代農民工所在單位和社區(qū)未能履行有效的疏導、勸解、宣傳、防范等綜合性功能,對一些本可能化解的犯罪傾向未能及時消解,從而演變?yōu)榉缸铩?/p>
“從統(tǒng)計數據、到基層法院和監(jiān)獄等部門走訪所獲得的信息顯示,新生代農民工整體文化素質低、法制觀念淡薄,加之其大多從事低收入、高強度的勞動,極易積累不良情緒,易導致犯罪。”四川高院相關負責人總結道。
犯罪量大但略有下降
四川高院相關負責人介紹說,從總體情況來看,四川新生代農民工犯罪的數量相對較多、比例較大,但又呈現穩(wěn)定、略有下降的趨勢。
“近年來,四川不斷加大招商引資力度,政策的實施吸引了大量的新生代農民工向四川聚集,增大了四川新生代農民工的數量。同時,四川歷來注重勞務輸出,鼓勵農民工外出求職創(chuàng)業(yè),許多本土新生代農民工奔赴沿海經濟發(fā)達地區(qū)。”這名負責人說,兩方面的原因促成了四川新生代農民工犯罪維持一定數量且相對穩(wěn)定。(記者馬利民本報通訊員謝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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