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jù)新華社3月6日電據(jù)鄱陽縣“2·11”案件專案組通報,截至3月3日,江西省鄱陽縣近億元財政資金被侵吞案目前已查明主要涉案人員8人,其中2人外逃,6人被羈押,已查明其中5466萬元涉案資金的去向。
從2006年開始,國家重點扶持的貧困縣江西省鄱陽縣財政局經(jīng)濟建設股股長李華波伙同他人,逃避財政部門劃撥專項資金審批手續(xù),鯨吞9400萬元基本建設專戶資金,直至今年2月11日案發(fā)。由于李華波在案發(fā)前已外逃,目前尚未歸案。
據(jù)鄱陽縣“2·11”案件專案組通報,截至3月3日,專案組已查明主要涉案人員8人,依法逮捕3人,刑事拘留3人,共羈押6人;外逃2人,對外逃人員正在加緊追逃。此外,外地幫助轉移資金的人員涉及多人,專案組已控制1人,其他人員正在加緊抓捕中。
專案組介紹說,李華波等人的部分犯罪事實初步查清,關鍵證據(jù)確鑿,涉案所有賬號已被凍結,已查明其中5466萬元的去向,追繳和查封扣押財物共計1380萬元,其中追繳現(xiàn)金991萬元,查封扣押房產(chǎn)及小車等貴重物品價值近400萬元。
目前,專案組正在加大力度全力偵破此案,余款去向正在進一步偵查中。
記者了解到,案件發(fā)生后,鄱陽縣緊急部署在全縣范圍內排查風險,目前全縣各單位正在對本地本單位的隱患、漏洞、傾向性苗頭等風險點進行逐一排查,自查自糾,全面整改;縣審計、財政等部門對財政專戶資金及全縣各單位財務情況進行全面核查,堵塞漏洞,確保資金安全。
同時,鄱陽縣采取措施確保全縣資金調度正常運轉,確保國家項目資金不受影響,確保項目順利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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