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據(jù)英國廣播公司(BBC)報道,因參與1999年對科索沃地區(qū)阿爾巴尼亞部族的屠殺,前塞爾維亞警察總長Vlastimir Djordjevic被判入獄27年。
海牙的聯(lián)合國國際法庭宣判Djordjevic五條罪狀,其中包括謀殺和流放。
Djordjevic辯稱其無罪,因為他并未指揮塞爾維亞軍隊。他宣稱:“我沒有理由要知道我眾多手下對阿爾巴尼亞人犯下的罪行。”
但是前南斯拉夫問題國際刑事法庭(前南法庭)的Kevin Parker法官駁回辯護,稱其“在聯(lián)合犯罪集團中的參與對(屠殺)得逞起到至關重要的作用”。
法官說:“被告的行為對恐怖運動的促成,以及塞爾維亞軍隊對科索沃阿族人民的極端暴力行為起到了至關重要的作用,意圖改變科索沃地區(qū)人口構成。(塞爾維亞)議會對此很滿意。”
前南法庭判定,現(xiàn)年62歲的Djordjevic,協(xié)助及支持1999年1月到6月間對“不少于724名科索沃阿族居民”的屠殺。
他同時要為超過20萬阿族居民的驅逐負責。但是這條被形容為“非常保守”的評估。
Djordjevic也在轉移尸體到塞掩埋從而掩蓋謀殺暴行的行動中扮演關鍵角色。
Djordjevic是前南斯拉夫總統(tǒng)米洛舍維奇(Slobodan Milosevic)的心腹,他也是第六個因科索沃暴行被前南法庭宣判有罪的人。
前南法庭將于明年中止訴訟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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