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將追回的手機還給受害人家屬。
到鄒城來看看馮雪
濱州男子齊華(化名)和鄒城女子馮雪(化名)通過QQ聊天認識,一年前兩人都曾在鄒平一家工廠打工,但從未謀面。最近兩個人的婚姻都出現(xiàn)了問題,再次QQ聊天后,兩人見了面,齊華想帶馮雪私奔,但馮雪不同意。第二次發(fā)生爭執(zhí)后,齊華將馮雪掐死,并搶走其店內的158部手機。11日,記者采訪獲悉,齊華因涉嫌入室搶劫殺人被刑事拘留。
同是情場失意人
“她(馮雪)給我說正在鬧離婚,正巧我當時也和妻子鬧離婚,”齊華說,之后兩個人就在網(wǎng)上互相訴苦。
11日下午,在鄒城市看守所,28歲的齊華被民警帶進審訊室,個頭不高,身型偏瘦,神情有些呆滯,低頭不語。在民警詢問下,話語才漸漸多了起來。
齊華交代,一年前他在鄒平一家工廠打工。下班后沒事,經(jīng)常到廠子門口的一家網(wǎng)吧上網(wǎng)。去年春節(jié)后的一天,齊華像往常一樣下班后去上網(wǎng),聊QQ時添加了一個叫馮雪的女網(wǎng)友。通過交流,齊華得知馮雪也在自己所在的工廠內上班,老家鄒城田黃。之后的很長一段時間里,兩個人就經(jīng)常在網(wǎng)上聊天,并且越來越投機,“雖然對她(馮雪)有好感,但從來就沒有真正見過面,只是在視頻上看見過對方,”齊華說。
但是從今年開始,兩個人就再沒網(wǎng)聊過。“具體時間我也記不很清楚了,就是前一段時間,一天我正在上網(wǎng),QQ上突然就發(fā)過來一句話,說‘你還好么?’”齊華介紹,當時他已經(jīng)記不清楚對方是誰了,聊了幾句話之后才想起來對方是誰。隨后,兩個人又在網(wǎng)上聊了起來。
齊華供述,聊天中他得知,馮雪最近婚姻生活很不如意,“她(馮雪)給我說正在鬧離婚,正巧我當時也和妻子鬧離婚,”齊華說,之后兩個人就在網(wǎng)上互相訴苦,隨著交談的深入,齊華之前對馮雪的好感又回來了,而且越來越強烈。于是齊華決定車站送別談私奔。
在馮雪送齊華到田黃鎮(zhèn)車站等車時,齊華提出要跟馮雪“私奔”的想法,希望馮雪和自己一起出走,但馮雪表示還是要家長同意才行,“一定要家人,特別是父母同意才行”。
齊華供述,11月23日,他第一次到了鄒城田黃鎮(zhèn),以馮雪工友的名義買了東西到了馮雪家。當天,馮雪家人熱情招待了齊華,并為他在鎮(zhèn)上的一個旅店安排了房間。
齊華說,當天晚飯后,馮雪送他回旅店。到了旅店后,馮雪就離開了,齊華并沒有立即睡覺,發(fā)短信給馮雪邀她一起去上網(wǎng)。隨后,兩個人在田黃鎮(zhèn)上一家網(wǎng)吧上網(wǎng)至晚上12點多;氐铰玫陼r旅店已經(jīng)關門,兩人隨后來到馮雪家經(jīng)營的手機店內休息。
“第二天早上四五點鐘的時候,馮雪就把我叫了起來,怕家里人早來開店看見了不好。”齊華說。隨后,馮雪將他送到田黃鎮(zhèn)車站。“等車等了得有40多分鐘,”齊華說,等車期間,他想要馮雪的一個“態(tài)度”,“就是她能不能跟我走,但是她說這需要家人同意。”齊華說,這中間兩個人產(chǎn)生了不愉快。“等了一會,馮雪就先走了,但是走了沒多會就回來了,我們又在車站上說了一會話,之后她又走了,”齊華說,等馮雪第二次回來的時候,客車已經(jīng)來了,準備開車,在馮雪的注視下,齊華上了車。
“由于人太多,我沒看到外邊的馮雪,上車之后就睡了。”
到鄒城下車后,齊華拿出手機之后才發(fā)現(xiàn),馮雪給他打了幾個電話,也發(fā)了幾條信息。“信息內容就是說我這個人這么小氣,怎么能生氣之類的話。”齊華說,他給回了電話,解釋原因的同時,再次提出要跟馮雪“私奔”的想法,但馮雪表示還是要家長同意才行。之后,齊華回到了老家濱州。其間,兩個人又多次從QQ上聊天,聊天的內容主要就是齊華希望馮雪和自己一起出走,但是馮雪的態(tài)度也很堅決,“一定要家人,特別是父母同意才行”。
帶著一種復雜的感情,齊華決定再次到田黃。11月27日,齊華第二次坐車到了田黃鎮(zhèn)。
爭吵中掐死網(wǎng)友
爭吵中,齊華用手掐住了馮雪,“我一開始的時候也沒怎么用力,但是后來越說越生氣,就開始用力,”齊華說,他并不想掐死馮雪,只想要一個結果。
據(jù)鄒城市刑警大隊一中隊張為東副中隊長介紹,齊華第二次到了田黃后,并沒有到馮雪家。根據(jù)齊華的供述,馮雪說她爸爸剛剛外出回來,這時候到家里去談這種事情不太好。但是,此時的齊華心里已經(jīng)有了犯罪的想法,“當天下午,齊華就在鎮(zhèn)上的一個店鋪內買了一個編織袋。”張為東介紹,齊華在為搶劫馮雪家店內的手機做準備。
當天晚上,齊華和馮雪再次來到上次上網(wǎng)的網(wǎng)吧,在網(wǎng)吧內呆到晚上11點多鐘。隨后,兩個人還是到馮雪家的手機店內休息。一直到11月28日凌晨三點多鐘,馮雪將齊華叫醒,兩個人再次商談能不能在一塊的問題,但是沒有結果。
凌晨4點多鐘,齊華將馮雪叫醒,“我就問她,到底能不能跟我走。”齊華說,馮雪還是那句話,必須要她父母同意,否則根本不可能,除非她死。兩個人在手機店內發(fā)生爭吵,爭吵中,齊華用手掐住了馮雪,“我一開始的時候也沒怎么用力,但是后來越說越生氣,就開始用力,”齊華說,他并不想掐死馮雪,只想要一個結果。這個過程中馮雪并沒怎么反抗,開始的時候只是用手推了推,但是后來就不反抗了。
齊華說,整個過程持續(xù)大約10分鐘,在這個過程中,他看到馮雪流淚了。看著已經(jīng)沒有反應的馮雪,“不知道想什么了,也可能什么都沒想,”齊華說,當時他大腦中一片空白,在馮雪的床前站了大約有5分鐘的時間,隨后,他拿出買好的編織袋,將店內的150多部手機搶走。“當時不知道怎么回事,她的店門非常難開,我開了10多分鐘都沒有打開。”齊華說,事后他才知道當時自己“嚇傻了”。出了手機店,齊華坐車到了濟南,隨后到了濱州。
12月2日,辦案民警在濱州一家旅館內將齊華抓獲,當場繳獲105部手機。其余的40多部手機被齊華以30至100元不等的價格賣掉,“最高的一部手機齊華賣了300塊錢,40多部手機總共才賣了2000塊錢。”張為東告訴記者。
目前,齊華已被刑事拘留,等待他的將是法律的嚴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