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煙臺市十五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二次會議在市人大常委會會議廳舉行。市人大常委會第一副主任劉筱杰,常委會副主任潘光旭、江林昌、張維利、于旭華,秘書長葛楓安
等常委會組成人員出席會議。市委常委、副市長劉樹琪,市中級人民法院院長劉為群,市人民檢察院檢察長李建新等列席會議。
劉樹琪副市長受張江汀市長委托提請人事任命事項;劉為群院長、李建新檢察長也分別提請人事任免事項。
會議表決通過了煙臺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接受郝德軍、李淑芹辭去煙臺市副市長職務的請求的決定。會議表決通過了人事任免名單。此前,省委公布決定,郝德軍同志任中共煙臺市委副書記;李淑芹、王曰義同志任中共煙臺市委常委。
煙臺市人民代表大會
常務委員會公告
(第31號)
煙臺市第十五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二次會議,根據(jù)煙臺市市長張江汀的提請,于2010年8月31日決定任命:
趙強、李樹軍為煙臺市副市長。
特此公告。
。ǖ32號)
煙臺市第十五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二次會議,根據(jù)煙臺市中級人民法院院長劉為群的提請,于2010年8月31日任命:
蘇寧雪為煙臺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員。
特此公告。
。ǖ33號)
煙臺市第十五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二次會議,根據(jù)煙臺市人民檢察院檢察長李建新的提請,于2010年8月31日任命:
劉曉軍、譚玉偉、修養(yǎng)、顏茂華為煙臺市人民檢察院檢察員。
免去:
張利開的煙臺市人民檢察院檢察員職務。
特此公告。
煙臺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2010年8月31日
煙臺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關于接受郝德軍、李淑芹辭去煙臺市副市長職務的請求的決定
。2010年8月31日市十五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二次會議通過)
煙臺市第十五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二次會議,根據(jù)郝德軍、李淑芹的辭呈,決定接受其辭去煙臺市副市長職務的請求,報煙臺市人民代表大會備案。
附:
趙強同志簡歷
趙強,男,漢族,1963年4月出生,遼寧省岫巖縣人,1988年6月參加工作,1985年6月入黨,陜西師范大學歷史系中國古代史專業(yè)畢業(yè),研究生學歷,歷史學碩士。
1981.09-1985.09 錦州師范學院政史系學生;
1985.09-1988.06 陜西師范大學歷史系中國古代史專業(yè)碩士研究生;
1988.06-1995.07 煙臺師范學院歷史系教師;
1995.07-1997.07 煙臺師范學院歷史系副主任、黨總支副書記;
1997.07-1999.12 煙臺師范學院教務處副處長;
1999.12-2002.04 煙臺師范學院人事處處長(其間:2000.06-2002.04掛職青島市城陽區(qū)委副書記);
2002.04- 煙臺市委常委、組織部部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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