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龍江籍男子張某與自己的準小舅子臨朐人許某,自2009年5月份開端以摩托車為作案工具,沿高新區(qū)東方路附近實行掠奪,2010年3月5日兩人實行一起掠奪后,張某被東明路派出所民警抓獲。6月7日另一嫌疑人許某落網(wǎng)。據(jù)犯法嫌疑人交代,自2009年5月份至今,兩人共實行飛車掠奪20余起,涉案總金額高達20余萬元。目前兩人已被高新區(qū)警方刑事拘留。
案發(fā)
飛車搶包被抓現(xiàn)行
今年32歲的黑龍江籍男子張某,幾年前來到濰坊打工,并結識了一位女友。但張某沒多久便失去了工作,張某便想通過非法手段弄點錢花。于是張某找到女友的弟弟許某商量欲一起實行飛車掠奪,沒能經得住誘惑的許某批準了張某的提議。2010年3月5日晚8時許,許某駕車載著張某行駛至富華游樂園附近的東風街路段時,看到一個年輕女子手持黑色挎包沿著人行道行走,兩人于是開端掠奪,遭到掠奪的陳女士立即撥打了報警電話。
接到報警后,東明路派出所民警在北海路附近將犯法嫌疑人張某截獲,嫌疑人許某逃逸。在此次掠奪犯法中,受害人陳女士被搶挎包內有現(xiàn)金等物品,涉案價值4000余元。
張某在被警方把持后,拒不交代同伙的線索,但警方很快查到了另一嫌疑人許某的信息,并于6月7日在許某住處將其抓獲。
慣犯
最多一次搶得十萬余元
經過對許某的審判,警方懂得到,二人是飛車掠奪的慣犯,并曾在一次掠奪舉動中,劫得現(xiàn)金和貴重物品總價值達10余萬元。
據(jù)許某交代,這次巨額的掠奪產生在2009年6月份的一天,二人駕駛摩托車行至佳樂家金馬路店時,看到超市旁路邊一位背單肩包的男子正搬運物品,于是張某趁該男子不備一手將其背包拽下,并由許某駕車迅速逃走,受害人韓先生隨后報了警。
張某許某兩人打開包發(fā)明,包內有美金9000元,國民幣17000元,還有金牌兩塊及首飾若干。二人將金牌和黃金飾品兌換成現(xiàn)金。兩人此次作案所得現(xiàn)金達到10余萬元。
警方經審判得知,許某是張某女朋友的弟弟,張某好吃懶做,還經常向許某借錢,許某不堪其擾又不敢對抗。一次張某拉攏許某和其一起掠奪賺錢,許某沒能經得住誘惑,于是和張某一起踏上了犯法的不歸之路。
現(xiàn)犯法嫌疑人張某和許某已被警方刑事拘留,案件正在進一步審理和調查之中。(周曉晴 倪莎 姜連連 王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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