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美國被監(jiān)禁110多天后,“涉恐”留美博士翟田田16日回到西安,這也是他自2002年9月赴美后的首次回家。
“事實上,我確實沒有說過要燒校,也確實不是沖動下的氣話。”在上周接受本報專訪時,翟田田嘆氣說,“雖然我不會放棄反訴的權(quán)利,但也只是希望校方的史丹利能有一個正式、誠懇的道歉。”
這話是“損毀聲譽”的意思
南方日報:校方為什么說你說過“放火燒學!?
翟田田:我確實沒有說過要燒校,也確實不是沖動下的氣話。我接到停學通知后,和一個朋友商量該怎么辦。當時我說道,如果學校沒有給出讓我停學的具體恰當?shù)睦碛,我會上訴或告訴媒體讓事件曝光,學校名聲也會遭到損毀。
南方日報:是你用詞不當?
翟田田:那個是我相識多年的朋友,我與他商量事件,語氣平靜得與現(xiàn)在我和你說話一樣,沒有氣急敗壞。整句話是有前因后果的,就是在談到要向媒體曝光時說了一句“burn the school to the ground”。然后就不知道怎地,被斷章取義放大并傳到了史丹利那里,更被歧義地曲解為“放火燒學!。
南方日報:會不會是美國人并不理解“burn the school to the ground”?
翟田田:這個不可能。這也算是一個固定短語,只是要看用語的環(huán)境,我原來的句子是有前后文的,就是在要向媒體曝光下說的這個短語,只要整句話來看就知道是“損毀聲譽”的意思。我不認為有文化差異。我在這里生活多年,很明白美國社會的規(guī)則,也不是呈一時口舌之快。
無論如何不能認罪
南方日報:現(xiàn)在美國檢方把你的罪名降到“小型行為不當”,就相當于闖紅燈一樣的違規(guī),你也不接受?
翟田田:我覺得我沒罪,所以不能認。這是一個原則的問題。因為我一旦認罪,就意味著他們對我所做的所有事情都是合理的。
南方日報:經(jīng)過這件事后,你對美國的印象有改變嗎?
翟田田:這次的遭遇可以說是一個意外,雖然是一個很難磨滅的創(chuàng)傷,但我相信這段生活一定會讓自己更加成熟,或許可以幫助自己成長。當然,美國也不是天堂。
南方日報記者謝苗楓
英譯中
burn…to the ground有兩個意思:
1、使……夷為平地
2、使……名聲受損
事件
翟田田,27歲,西安人,2002離開西安,2003年到美國新澤西斯蒂文思技術(shù)學院讀書。今年3月,翟田田被學校要求停學一段時間,要對其進行調(diào)查,但未告知原因。此后,翟向校方申訴。4月14日,翟田田收到學校正式停學信,并要求其21日前離境。翟田田拒不離境。此后,校方控訴翟田田為“恐怖分子”,理由是他企圖放火燒毀學校。4月15日,校警將其以“恐怖威脅”罪名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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