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家說法
強迫個人在博客上道歉存在難度
北京新開律師事務所資深律師劉偉表現,在法院判決中,最常見的公開道歉情勢是在報紙上刊登致歉聲明。如果侵權方不愿主動履行,法院可以將判決重要內容刊登在報紙上,費用由侵權方支付。
而本案判決的道歉情勢比較特別,請求于芬在個人博客和“搜狐圈子”上道歉,這個主動權是在于芬手里,只有于芬本人才干做到。因此本案在強迫履行時,可能存在必定難度。
根據法律規(guī)定,對于這類不可替代行動,法院不能直接代替履行,但可以通過罰款等措施,迫使被履行人主動履行判決內容。
文/李奎宮云捷
●人物名片
于芬,女,現任清華跳水隊總教練,帶過的弟子有伏明霞、郭晶晶、勞麗詩和周呂鑫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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