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T時報記者 錢立富 圖 資料圖片
“終于還了我們清白,”8月30日,電話那頭東方微點創(chuàng)始人兼總裁劉旭對《IT時報》記者感嘆道,為了這一天,他等待了6年的時間。就在幾天前,東方微點冤案的炮制者,原北京市公安局網監(jiān)處處長于兵被北京市一中院以貪污罪、受賄罪、徇私枉法罪判處死刑,緩期兩年執(zhí)行。
雖然于兵被判,但整個事件并未完結。據記者了解,東方微點將會向陷害自己的瑞星提起訴訟,索賠經濟損失。無辜被迫害入獄11個月之久的東方微點副總田亞葵正在申請國家賠償。除了這些事件,更引人深思的是,于兵案會不會再發(fā)生?科技創(chuàng)新的保護機制是否健全?
另外三家行賄者仍不明
今年2月4日,檢方以貪污、受賄、徇私枉法罪對于兵提起公訴,于兵案首次庭審。根據檢方的控訴,于兵涉案金額1400多萬元,被指受賄一共4筆,行賄者是4家網絡公司,其中僅收受瑞星公司一家賄賂就高達420余萬元。
首次庭審并未完全對外開放,眾多媒體記者的旁聽要求被拒絕,連蒙冤入獄的田亞葵也未能旁聽。除了瑞星,另外三家向于兵行賄的公司一直是個謎。
即使到了8月20日此案判決,謎底仍未揭開。法院認定,檢察機關指控的貪污、受賄和徇私枉法3項罪名,根據案件事實均已成立。起訴書中,瑞星公司行賄420萬余元,名列第一項。但是其他三家公司的名字,外界仍無從得知。8月30日,劉旭接受《IT時報》記者采訪時表示,仍未拿到案件的判決書。對于其他三家行賄公司,他也不清楚。
另外三家行賄公司是誰,于兵是否會對判決結果不服而上訴?記者致電審理此案的北京市一中院法官關芳,她以記者不是案件相關當事人為由,拒絕了采訪要求。
東方微點將向瑞星索賠
“拿到判決書后,我們將根據判決書中的內容跟律師進行商量,對瑞星提起索賠訴訟,”劉旭對《IT時報》記者表示。至于索賠金額,劉旭表示目前尚未確定,“索賠金額不小!庇捎谟诒腿鹦堑南莺,東方微點錯失多年商機,遭受了慘痛的損失。
“我們的主動防御軟件原本打算2005年上市銷售,但于兵不讓我們上市,3年時間,損失估計3000萬元左右!眲⑿裾f道。劉旭還告訴記者,于兵案宣判后,曾被陷害入獄的田亞葵也將申請國家賠償,“檢察院這些天正在辦理!绷碛邢嚓P人士告訴記者,于兵案宣判后,2008年被檢方批捕的瑞星常務副總趙四章的案件極有可能在9月份審理。
創(chuàng)新保護力度應加強
“這是個典型案例,反映出目前對科技創(chuàng)新的保護機制不夠完善、力度不夠”,劉旭認為于兵案很具有警示意義。
劉旭表示,科技創(chuàng)新產品的上市必然會對原有的市場格局造成沖擊。如果有好的創(chuàng)新保護機制,相關企業(yè)會投入更多的研發(fā)力量,研發(fā)出更好的產品,形成市場良性競爭的格局!叭绻患哟蟊Wo力度,卑鄙的企業(yè)就會采取卑鄙的手法,打擊科技創(chuàng)新企業(yè)。國家強調的科技創(chuàng)新是立國之本,也就成了一句空口號”,劉旭說道。
原國家863信息安全技術發(fā)展戰(zhàn)略研究專家組成員、原國信辦信息安全專家陳拂曉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于兵案是遏制科技創(chuàng)新企業(yè)的標志性案件,“這是腐敗、權錢交易,根本沒有考慮到國家利益。我們目前在自主創(chuàng)新的保護上有缺陷,而且是很大的缺陷”。
近年來,自主創(chuàng)新能力作為國家競爭力的核心,已被置于一個前所未有的戰(zhàn)略高度,相應政策密集出臺。我國相繼發(fā)布了《國家中長期科學和技術發(fā)展規(guī)劃綱要(2006—2020年)》及其60條配套政策等。陳拂曉表示:“微點公司的遭遇一直讓我思考一個問題,在實施創(chuàng)新型國家戰(zhàn)略的當下,我們需要建立一種怎樣的創(chuàng)新環(huán)境?”
在和自主創(chuàng)新緊密相關的知識產權保護領域,我國有著諸多法律,比如《專利法》、《著作權法》、《公司法》、《反不正當競爭法》等等,但是這些法律中并沒有明確規(guī)定,如發(fā)生自主創(chuàng)新成果上市過程被無端阻撓時,應該向哪個機構舉報、申訴和如何舉報、申訴等。也許,是到了出臺一部專門推動和保護原始創(chuàng)新為目的的《自主創(chuàng)新法》的時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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