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舉報幾個貪官,對于黃光裕沒有壞處,按照法律規(guī)定,單位行賄罪最多也就判5年,多舉報還會有助于黃光裕減刑。”一位知情人說。
從目前的判決書來看,黃光裕案并未發(fā)明很多高官牽涉其中,最終被起訴的也就公安、國稅系統(tǒng)中的幾名中下級官員。這的確有點讓人出乎意料。
黃光裕因涉嫌經(jīng)濟問題于 2008年被捕。其后,時任公安部部長助理鄭少東,時任廣東政協(xié)主席陳紹基,時任浙江省紀委書記王華元,時任最高國民法院副院長黃松有,時任深圳市市長許宗衡等一大批部局級領導落馬,都被傳與黃光裕案有關,一時間,大江南北多少官員下馬被爆“涉黃”。
鄭少東、陳紹基、王華元、許宗衡都曾是廣東官員。黃松有案已于今年初審結,黃松有以貪污、受賄510余萬元被判處無期徒刑,并未涉及傳說中的與黃光裕案有連累,也未涉及中誠廣場履行案。
至于鄭少東,他在黃光裕被抓后,還在全國公安機關經(jīng)偵系統(tǒng)執(zhí)法工作電視電話會議上,公開提出對企業(yè)高管“慎用拘留、逮捕措施”的請求,輿論廣泛猜測是為黃光裕辯護的。坊間還有傳聞,說鄭少東曾為黃光裕妻子杜鵑通風報信,幫助其外逃。
另一名被坊間確信與黃光裕連累最廣的便是商務部條法司原副司長郭京毅。2010年5月20日,北京市二中院宣判郭京毅受賄數(shù)額總計價值國民幣845萬余元,以受賄罪判處其逝世刑,緩期兩年履行,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chǎn)。在檢方指控郭京毅的四宗罪中,確有檢方認定:2004年至2007年間,郭京毅為國美電器公司在股權變更、反壟斷審查等事項上供給幫助,收受該公司分兩次給予的國民幣110萬元,但在黃光裕案中并未據(jù)此對黃光裕做出處分。
這些高官到底與黃光裕案有沒有連累?至今不清。
記者采訪了參與辦理此案的知情人士,他表現(xiàn)黃光裕案全部卷宗中都沒有涉及以上高官的內容。具體原因,他也不明白。
也許他們基本就與黃光裕案無關,只是時間上正好與黃光裕被捕成先后關系,他們到底是否涉黃光裕案,至今還是一個謎。
回應“自殺”
“我的命就這么不值錢嗎?”
去年初,不少媒體爆出了“黃光裕自殺未遂”的傳聞。當時的消息稱,“因經(jīng)濟問題正接收調查的國美電器前主席、中國前首富黃光裕因不堪壓力,日前在北京的看守所內打算割腕自殺,幸虧被看守所警員發(fā)明,得到及時搶救,目前已康復!币粫r間,“黃光裕輕生”“黃光裕受高層壓力被迫自殺”“黃光裕自殺黑幕重重”的說法鋪天蓋地。
當時有媒體分析說,黃光裕自殺的原因是“他不斷爆料,供出與己相干的官商界人物,而隨著一些高官政要被調查或逮捕,黃自感罪孽深重,不但難逃法網(wǎng),今后亦無顏重出江湖,因而萌生逝世意。”
此事的喧囂已經(jīng)過了一年,關于“自殺門”,記者采訪了權威知情人。他表現(xiàn),黃光裕從沒有自殺過,而且,當黃光裕被問及自殺事件時還微笑地說:“我的命就這么不值錢嗎?”
據(jù)懂得他的人說,黃光裕是聰慧人。對于他來講,最優(yōu)的選擇就是減少刑罰、盡量防止資產(chǎn)被過多查沒,以求服刑之后東山再起。因此,自殺對于精明的黃光裕來說,基礎上是不可能的選擇。
法外探秘
黃光裕知道內情為何卻賠錢?
2007年4月27日,黃光裕打算將鵬泰公司持有的北京中關村開發(fā)建設有限公司48%的股份,置換中關村上市公司持有的啟發(fā)控股股份有限公司33%的股份。同年6月27日,黃光裕正式簽訂股權置換、債務重組的協(xié)議,同時對外公告。消息頒布后中關村上市公司的股票一般會大幅上漲。
在這一信息公告前,黃光裕借用6個他人身份證,開立個人股票賬戶。以這些賬戶在2007年4月27日—6月27日間,購入中關村股票976萬余股。到了同年6月28日該信息公告日時,6個股票賬戶的賬面收益額為348萬余元。但是他沒有賣。
相關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