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箭主場以119-125不敵熱火。面對三巨頭,火箭今天的表現(xiàn)已屬不錯,但總經(jīng)理達瑞-莫雷肯定不甘心,從夏天一直在堅決執(zhí)行的“巨星策略”仍沒看到一點希望,當?shù)戮S恩-韋德砍下45分時,只會更加激發(fā)他放手一搏的想法。
昨日《休斯敦紀事報》幾位老記者均透露了關(guān)于莫雷“巨星策略”的消息,其實莫雷想要巨星并不是新聞,只是從“姚明的巨額合同”再到“火箭無非賣”,這是一個“重建”到“大賭博”的演進。如果莫雷已經(jīng)確定為了巨星可以交易任何人的策略,那么他定然是已經(jīng)得到了老板阿萊克斯-亞歷山大的受益。
實際上,從“無非賣”的出發(fā)點看,莫雷的“巨星策略”至少并非是針對姚明,火箭要出售姚明也不完全是一種“絕情”,這只是一個有心奪冠的球隊的一次“商業(yè)行為”。筆者認為,火箭出售的僅僅是姚明還剩1700萬美元左右的到期合同,而非姚明本人。恰如《休斯敦紀事報》所透露了,就算關(guān)于姚明的交易發(fā)生了,姚依然會留在休斯敦。所以,我們不僅不該把“巨星策略”當作清理姚明等老臣的行為,甚至可以將姚明考慮到莫雷的巨星策略中去。
在這里筆者要向并不了解NBA勞資協(xié)議以及商業(yè)運作的人進行一定的普及。按照“神算子”帕特-萊利的說法:這個聯(lián)盟沒有不可交易的球員,也沒有交易不出去的合同。這個觀點中的核心問題在于:NBA球隊與球隊間交易的僅僅是一紙紙合同,而非球員本人。一個球隊將一份合同按照交易規(guī)則交易去另一支球隊去,并不完全意味著球隊將這名“球員”賣到了另一個球隊。
這就是為何當初馬刺將布倫特-巴里送回超音速后,老巴里只是與超音速達成買斷,然后在圣城等待“冰凍期”結(jié)束后重新與馬刺簽約。這樣的例子還有很多,此前騎士為得到安托萬-賈米森,送出茲德魯納斯-伊爾戈斯卡斯的千萬到期合同。伊爾戈斯卡斯最后做的只是和奇才協(xié)議買斷,并重新簽約騎士;鸺诓僮饕γ鞯倪@筆交易上,更可能遵循的就是騎士的這個路線。
姚明1700萬美元的到期合同,對于很多志在重建或者減少薪資空間的球隊非常具有吸引力。小到國王這樣本賽季已無多大提升希望的年輕球隊,再到76人這樣仍然想重建渴望出售大合同(比如安德烈-伊戈達拉)的球隊,還有老鷹這樣希望能夠減少薪資壓力的球隊。上賽季交易截止日已經(jīng)和火箭做過類似買賣的尼克斯也會是一大潛力買家,他們依然在爭取卡梅羅-安東尼,而火箭能夠提供給他們足夠的籌碼。
現(xiàn)在有傳聞顯示,籃網(wǎng)公牛等多家球隊都在考慮追逐姚明,這些大城市球隊或許是想直接將姚明帶走,并在未來一個賽季給中國巨人一份短期合同,這樣不僅能夠在姚明的狀態(tài)上賭一把,還能收獲足骨的商業(yè)價值,且能夠降低自身的薪資空間,一舉三得。
但筆者認為,火箭不會輕易放走姚明,對于他們最為有利的交易策略,就是用手中其他球員配合姚明的巨額合同,直接將一名超級巨星帶來。若下賽季姚明恢復良好想繼續(xù)打球,那么火箭就能夠依照狀態(tài)給予姚明一份合理的合同。
其實對于忠誠的姚明來說,交易他的到期合同并不會讓他太過傷心。兩個賽季火箭要為姚明付出將近3500萬的薪資,在NBA這個商業(yè)社會,利用這份合同為球隊爭取最大利益無可厚非。只要姚明最后能夠留在火箭,或者去一個實力強勁的球隊,而非被徹底拋棄,火箭這樣的“巨星策略”就是合理和正常的。
當然,姚明曾說過:“他不希望未來拄著拐杖在邊上看著女兒活蹦亂跳。”或許姚明也會考慮退役,這樣的想法更是無可厚非。但起碼此刻,我們并不用擔心火箭將如何送走姚明,或者譴責火箭送走姚明的行為有多無情。
或許莫雷在下一盤很大的棋,只是棋局才剛剛開始,誰又能說火箭這個賽季不會做出比上賽季交易截止日送走特雷西-麥克格雷迪那筆更大更好的交易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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