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8月18日晚,足球中超聯(lián)賽河南建業(yè)0∶2惜敗江蘇舜天。比賽結束后,個別球迷的煽動,引發(fā)數(shù)百球迷跟著起哄,導致一場嚴重騷亂。其中一名9歲小球迷受傷最重住進醫(yī)院。
昨天,高新區(qū)法院對其中3名鬧事球迷作出判決,因犯尋釁滋事罪,張嬌嬌、龐威威、徐從海3人分別獲刑9個月,緩刑1年。
晚報記者 魯燕
事件:不滿建業(yè)輸球,打警察砸燈箱
8月18日21時50分許,鄭州經濟技術開發(fā)區(qū)航海體育場。
張嬌嬌、龐威威、徐從海3人看了整場比賽,河南建業(yè)0∶2敗給江蘇舜天,加上前面建業(yè)足球隊多場不勝,他們很不滿。
他們和其他球迷一起突破球場層層安保人員,沖進航海體育場東大廳起哄鬧事。3人和他人一起推踹體育場東大廳玻璃門。
20歲的徐從海和張嬌嬌、龐威威分別用礦泉水瓶、鋁合金燈箱、泡沫滅火器襲擊民警,張嬌嬌嘴里還喊著“警察打人了”,煽動其他球迷鬧事。
幾人和球迷一起將航海體育場東大門卷閘門推倒,龐威威用桌子腿把印有“河南建業(yè)”的燈箱砸爛。
尋釁滋事罪,3人獲刑9個月緩刑1年
在這起騷亂中,一名9歲球迷左腿受傷嚴重,執(zhí)勤民警楊東右前臂等部位受傷。
經鑒定,電子伸縮門等被損物品價值共計8789元。
事后,經河南各球迷協(xié)會負責人辨認,鬧事人員并非各球迷協(xié)會的成員。
法院審理認為,張嬌嬌、龐威威、徐從海在公共場所起哄鬧事,任意損毀公私財物,破壞社會秩序,情節(jié)嚴重,其行為已構成尋釁滋事罪。
昨天,鄭州高新區(qū)法院以尋釁滋事罪分別判處張嬌嬌、龐威威、徐從海有期徒刑9個月,緩刑1年。
“球迷”張嬌嬌說:破門只因想問“為啥建業(yè)一直輸球”
張嬌嬌,男,24歲,河南欒川人。他說:
我心里憋了一肚子火,從11區(qū)看臺出來經過航海體育場俱樂部東大門時,見到大廳里邊聚集了很多球迷,場面很熱鬧,還有很多人在喊“楊楠下課”,我就進去跟著別人發(fā)泄。
我擠到人群的最前方,看到大廳通向球場的玻璃門鎖著,就沖到球迷最前面高喊“楊楠下課”,并且沖人群喊話和做手勢,讓他們一起來。
我們面前就是玻璃門,鎖了一把鏈條鎖,我和沖在最前邊的幾個人使勁晃動面前的玻璃門,想沖到球場對面的西大廳里,因為許多領導還有球隊的負責人、俱樂部的負責人都在西大廳,我們想讓球隊的負責人出來跟我們解釋為什么建業(yè)最近一直輸球。
后來,門被晃開了,門口有防暴警察,這時有人拿著礦泉水瓶、石塊、雜物之類的東西砸警察。我們沖在最前邊的幾個人不停地指著警察大罵,有個穿藍色上衣的年輕人拿來了一個泡沫滅火器對著防暴警察噴,我就在旁邊打氣、呼喊,還有很多球迷跟著呼喊怒罵。
我的右手被玻璃門上的鋁合金劃爛了一塊,流血了,我就對著警察高喊著“警察打人了”,我還讓身后的人看看我流血了,那個穿藍色衣服的年輕人對著防暴警察的盾牌踹了幾腳,場面更加混亂了……后來我就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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